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汤碧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信息说,经市政府同意,从明年1月1日起,市辖各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将进行第四次调整。调整后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为:1档400元/月,2档350元/月,3档300元/月。每档均比原来调高了20元。缴费标准也相应同时提高。
《宁波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实施以来,参保人数连年大幅增长,目前全市参保人数已达49.26万人,已有29.91万人享受了养老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