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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数据显示早晚时段重大交通事故高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2-30 08:03:0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吴向正通讯员宋惕安陆明光)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2006年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情况。从全年情况来看,早晚时段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县乡道交通事故上升,私家车事故上升幅度较大。

  根据统计分析,2006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呈现以下特点:从事故发生的时间上看,虽然每个季节稍有不同,但从全年情况看,每天晚上5时至9时和早上6时至8时是死亡事故的高发时段,其中晚上5时至6时死亡58人,晚上6时至7时死亡70人,晚上7时至8时死亡65人,晚上8时至9时死亡61人;早上7时至8时死亡53人,早上6时至7时死亡52人,这6个时段均为非正常上班时间段,六个时段的死亡人数要占总数的28.89%。

  涉及私家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上升幅度较大。2006年全市私家车上报事故2719起,造成381人死亡,其中死亡人数比前年增加50人,上升15.11%。2006年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926起,死亡90人,比2005年分别增加149起和29人,其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71人,比2005年增加20人。

  三年以下低驾龄驾驶人特别是1年以下驾驶人肇事明显下降,2006年1年以下驾驶人肇事致99人死亡,比2005年减少57人。

  从事故成因归类情况看,事故起数从高到低依次是属机动车驾驶原因的有4511起,占86.01%,属非机动车原因的有304起,占5.8%,属行人和乘车人原因的有43起,占0.82%。引起机动车事故的违法行为最多的是机动车驾驶人操作不当,其他依次是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和酒后驾驶。引起非机动车肇事的违法行为主要有违法穿行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而行人违法穿越车行道是引起行人肇事的主要违法行为。

  从死亡群体的交通方式分布来看,由高到低前三位依次为行人、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和骑自行车者。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