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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构建和谐新宁海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2006-12-30 15:39:46

  中国宁波网讯 县委十一届十六次全会,是一次动员全县上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宁海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体现了全县人民的愿望,符合宁海实际,是推进我县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县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县委《实施意见》要求,全力建设和谐新宁海。

  建设和谐新宁海,必须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发展格局。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要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建设和谐新宁海,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和谐的社会事业。发展和谐的社会事业,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

  建设和谐新宁海,必须协调各方利益,建立和谐的利益关系。利益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要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统筹协调各方面群众的利益,确保城乡居民公平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建设和谐新宁海,必须建设和谐文化,夯实和谐的人文基础。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不断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力量。

  建设和谐新宁海,必须完善社会管理,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完善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建设和谐新宁海,必须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和谐的体制机制。制度是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强化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各项制度建设,切实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权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建设和谐新宁海,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构建和谐社会,既是事关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全县上下要按照县委提出的经济繁荣、城乡协调、环境优美、生活殷实、社会安定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努力在全县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使我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