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鄞州记者站陈波章燕飞通讯员朱红燕)新年到,鄞州区的老年人又有“新福”了。根据区政府日前出台的老年人养老保障实施办法,从今日开始,区内所有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且2006年12月31日在册户籍在鄞州区的人员,如果没有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等社会养老保险(障)待遇和国家、省、市各类生活补助的,可在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后,享受每月280元到380元的养老保障。
为照顾部分困难家庭,鄞州区政府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社会扶助证”的参保人员,给予每人6000元和4000元的补贴。据悉,由于打破了以往城镇户口的参保限制,鄞州区符合政策条件的老年人达到了6万人,为此鄞州区政府专门下拨保障资金,确保政策持续实施。
近年来,鄞州区经济发展迅速,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该区从去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了农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对达到年龄的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80元至120元的补贴。考虑到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快,社会消费水平提高,同时也为了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鄞州区政府推出了老年人养老保障制度。据悉,老年人养老保障和老年人生活补贴两项制度将并行存在,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自主选择享受哪项政策。至此,鄞州区真正形成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和老年人养老保障四类社会保障为主体,老年人生活补贴和各类困难救助为辅助的老年人扶助体系,实现了老年人养老保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