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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得现金交同伙 同伙跑了他坐牢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1-01 10:39:13

  本报讯(本报讯见习记者林华奇通讯员俞萍)只因一时贪婪,26岁的宋某伙同老乡抢钱。抢劫得手后,他把钱交给对方,结果对方逃之夭夭,他却要面临铁窗生涯。昨天,北仑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万元。

  四川籍男子宋某在北仑一家模具厂打工。今年8月初,他难耐工作辛苦,得知北仑某医院每天下午会派人携带大笔现金去附近银行存款后,与老乡“胖哥”合谋进行抢劫。

  8月5日下午,医院收费员郑某拎着7.5万余元现金坐三轮车去存款,在路上遇到了守在一边的宋某。宋某手持水果刀追上三轮车,伸手夺走郑某手中装钱的布包。周围群众见状紧紧追赶,宋某好不容易逃到“胖哥”约定的接头地点,想都不想就把布包交给他。“胖哥”却说,“后面的人追上来了,分开逃跑吧!”随后骑上摩托车逃之夭夭。宋某则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