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据东南商报消息(记者杨继学通讯员钟敏鸣石莹)记者从市公管处获悉,昨天起,我市所有持有上岗证的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均可获得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赔偿。
为加强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人身安全预防工作,市公管处要求做好驾驶员人身保险工作,强化安全保障,并通过团购、招标等形式,降低保险费用。投保对象以每辆出租汽车为单位,投保费用为90元/年,由车主负担,获赔对象为该车驾驶员。市出租车协会负责人表示,将确保宁波市每一辆出租汽车都能参加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