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据宁波晚报消息 数十张有奥运冠军刘翔形象的商品广告,被我市一家商家作为促销宣传手段,贴在了商场的地板上,由此引来刘翔“粉丝”们的质疑。昨天,在市区一家医院工作的陈女士和她的同事们给本报新闻热线87777777来电说:“把一个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奥运冠军的肖像贴在地上,被众多购物者踩在脚下,这样的做法太不文明了。”
昨天下午,陈女士和她的同事到市区一家大型商场购物时,看到一楼走廊的地板上贴着数十张羽绒服的广告,仔细一看,广告上大图片竟是她的偶像———奥运冠军刘翔的头像。而商场内进进出出的购物者,毫不留情地踩在广告上,甚至直接踩到了“刘翔”的脸上。看到这一幕,作为刘翔的“粉丝”,陈女士和她的同事十分气愤。
记者随后来到该商场,在商场一楼的走廊上,每隔十几步,地板上就贴着一张刘翔代言的羽绒服广告。但记者看到,不少行走匆匆的购物者,压根没注意,“刘翔”那笑容可掬的“脸”不时遭到一双双鞋子的“摧残”。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购物者,大多购物者认为商家把刘翔形象贴到地上的做法不妥。一名姓李的女士说:“商家做法至少是不尊重广告代言人,就是把普通百姓的头像贴在地上也是不妥的。”据商场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这些广告贴在地上已经有好几天了,但商场方面没有接到顾客投诉,这只是商场对促销广告的一种布置,对广告代言人并没有恶意。
记者就商场把名人肖像广告贴到地上被人踩的做法,采访了我市法律界的一些人士。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的俞建位律师表示,发布、张贴有人物肖像的广告,一定要注意张贴的位置。把有人物肖像的广告贴到地上,容易变相地造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这家商场把有刘翔肖像的广告贴到走廊地板上,显然是不妥的,应该立即改正。
(记者王景波报料人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