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琼通讯员厉国智)为了追讨欠薪,蒲某带着柴油一路追赶雇主,并在自己和对方身上浇满了柴油扬言要放火同归于尽。由于蒲某的不理智行为,原本有理的他反而受到了惩罚。近日,他因为放火罪被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去年10月21日,蒲某为追讨自己的工资,一路追赶雇主庄某至鄞州区下应街道乐裕宾馆附近。因为多次索债不成,蒲某愤然买回10余升柴油,扬言要放火与庄某同归于尽。当庄某进入宾馆躲避时,蒲某一边紧追不舍,一边往庄某及自己身上疯狂浇洒柴油。
见此情形,有人急忙报警,民警闻讯赶到后,蒲某仍无法控制自己激动的情绪,手持打火机与民警展开了对峙。随后民警设法当场制服蒲某,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
法院审理后认为,蒲某为泄私愤,在公共场所向他人和自己浇洒柴油并欲点火燃烧,虽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