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对于曾三度被延期的牛奶“禁鲜令”今年起会否如期实施一事,年前曾引来众多猜测。元旦后,由于再没有看到有关部门下发并公布该强制标准延期实施的文件,“禁鲜令”按理应已正式实施。然而,记者在元旦节日期间走访市内一些超市发现,个别乳品标“鲜”依旧。
1月2日晚,当记者来到位于环城西路上的好又多超市,看到这里乳品货架上的巴氏杀菌奶绝大部分外包装上已经看到不到任何“鲜字,而光明牛奶的巴氏奶外包装仍与年前一模一样,无论是去年12月31日出产的巴氏牛奶还是今年1月1日出产的巴氏牛奶,外包装上那个特别引人注目的“鲜”字仍然存在。记者随后在市区的乐购、三江购物俱乐部等其他的一些超市卖场内发现,情形也基本相同。
市区一家大型超市的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年前曾为2007年开始将实施“禁鲜令”一事询问光明牛奶厂方,当时得到的回复是:原先印制标有“鲜”字的包装盒尚未用完,而有关部门也允许他们用完这些包装盒后再杜绝包装上的“鲜”字。针对光明巴氏牛奶仍然标“鲜”一事,记者今天上午与光明乳业在宁波的一位姓黄的负责人取得联系,他表示这是上海总公司的事,要记者与其联系。记者随后拨通光明乳业上海总公司办公室的电话,对方表示,不能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记者再次拨通了光明乳业的客服热线电话,以一个客户的身份询问光明牛奶为何仍然标“鲜”?对方坚称,他们的这种巴氏奶确实是“鲜牛奶”。
记者注意到,不少消费者确实对于牛奶是否禁止标“鲜”一事漠不关心。“我家一直都在喝这种标‘鲜’的光明牛奶的。只要价格不要贵,产品质量不要下去,厂家标不标‘鲜’,换不换包装我觉得无所谓。”一位正在选购牛奶的消费者称。不过,也有消费者对此事表示在意。一位姓朱的市民表示:既然国家出台了强制标准,就一定要严格实施,否则今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还有谁理睬?(记者周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