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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名的士司机获保意外伤害险最高赔10万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1-05 07:55:03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包凌雁通讯员石莹)出租车司机意外遇险或受伤,从今年1月起,最高可获10万元的意外伤害事故赔偿金。记者昨日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我市3500多辆出租车“集体”投保意外伤害险,可使1万多名出租车司机从中受益。此举开全省先河。

  去年下半年,我市连续有3名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中遭抢劫被杀,多名司机被袭,身受重伤。令人遗憾的是,身亡的司机生前都未投保过人身意外伤害险。

  宁波光大出租车公司一名司机被歹徒用刀捅伤后,公司亡羊补牢,为每名夜班司机投保。如果没有这个保险,公司就不发从业资格证。

  市出租车协会觉得这一做法值得推广,与主管部门协商后,决定通过团购、招标等形式,按照车辆投保。去年12月底,宁波太平洋保险公司中标。投保对象以每辆出租汽车为单位,投保费用为每年90元,由车主负担,获赔对象为该车驾驶员。其中,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的最高可获赔10万元;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残的最高可获赔8万元;医药费最高可获赔2万元;住院期间可获赔30元/天。

  据悉,我市23家出租车公司已经达成协议,今后,每辆出租车都必须投保意外伤害险,否则不能上路营运。3500多辆出租车“集体”投保,按照每辆3名司机计算,将可使1万多名出租车司机从中受益。

  尽管如此,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出租车管理科科长钟敏鸣认为,保险只是事后补偿,更重要的还是需要的士司机们事先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熟悉各类操作规程,出市区一定要记得到检查站登记。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