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余姚记者站叶初江龚宁)从去年11月起,余姚市全面推行城市建设“绿色图章”制度,今后,该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申领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实行绿化审批。据悉,这在全市各县市尚属首例。
余姚市园林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有关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功能不同,要求绿地率不能低于20%至35%。规划部门在规划管理中明确要求绿地率要达标,并要求与建筑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但由于仅有绿地位置和面积要求,而没有对具体绿化方案提出任何要求,导致一些单位、开发商只是将绿地留出来并不绿化或仅仅对绿地植入些草皮了事,造成实际绿地率没有规划登记的那么高,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按照该市“绿色图章”的有关规定,今后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留足绿化用地,建设单位在报批建筑规划前,要将该项目的平面图及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报园林部门审核,办理绿化划定手续,符合要求的,加盖绿化审批专用章后,规划、建设部门方可办理工程规划施工手续。各类建设工程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