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胡珊通讯员项兰)邢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则领养小孩的广告,对方自称海归留学生,因为特殊原因成了未婚妈妈,想以巨额酬金托付私生子。他信以为真,电话联系后一步步落入对方设下的骗局,被骗走4000余元。昨天记者获悉,邢先生已向鄞州中心派出所报案。
220万托付私生子?
今年32岁的安徽籍邢先生在鄞州一家工厂打工,去年12月23日,他在一份报纸上意外看到了一则有关领养小孩的广告,对方自称是一名伤心未婚妈妈,今年24岁,曾在国外留学,传统本分。因为年幼无知,与一名集团老总相恋后私生一子,后来才知他是有妇之夫,对方为顾及影响,给了她一笔巨额补偿金后将她抛弃,她无颜回家,特寻异地好心人收养她的孩子。达成协议后,她会先汇给收养者20万元作为定金。孩子2天内送到,收养关系经过公证后,她还会再付200万元抚养费。此后孩子终身托付,永不相认。广告后面还留了一个重庆的电话号码。
邢先生没有孩子,一直都有收养孩子的念头。看到这则广告,他心动了。接连被骗走4320元
当天邢先生拨通了那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名女子,声音听起来只有20来岁。对方说孩子现在4个多月大,很健康,她想给孩子找一个好家庭。邢先生问具体怎么办手续,对方说,想收养的人很多,为了防止骗子,要收860元“保证金”,并提供给邢先生一个建行账号。邢先生汇钱后当天又接到了该女子电话,对方称钱已收到,收养手续正在办理中,为了保证邢先生不反悔,还要他汇去1860元的“定金”,后又称办理收养公证还需1600元“手续费”。邢先生一一将钱打入对方账号。
此后再也没有接到那名女子的电话,他感觉事情不对头,于是打电话去询问进展,对方一开口仍是一副要钱的口吻,这时邢先生才确定自己被骗了,遂向鄞州警方报警。
-警方说法
国家有严格的收养政策
鄞州中心派出所的民警称,托孤骗局是种新骗术,它跟以前的“富婆寻一夜情”、“借种”等伎俩同出一辙。对于这种改头换面以广告形式出现的骗局,市民应当多留心眼。
其实,我国《收养法》及《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对收养子女有严格的政策限制,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方在被收养人群之列。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同时收养人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