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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合作医疗顺利实施
稿源: 奉化日报  | 2007-01-05 13:31:58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夏珍)今年1月1日到市人民医院住院的王女士昨天出院,总共花去医疗费1380.84元,可列入报销基数的金额为1322.26元,依照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当场拿到报销款164.45元。据市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1日到4日,共有52位城镇居民合计报销医药费2582.3元。

  从今年元月1日起,奉化在宁波大市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面对城镇居民居住分散,人户分离严重,长期外出打工者联络困难等情况,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细化工作方案,推出短信告知、夜间办公、上门服务等一系列办法,确保缴费工作顺利推进。到去年底缴费截止日,全市共有43422名居民参保,参保率达到83%,超过80%的预定目标。其中,低保对象、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687人全部参加,所需90元费用全额由宁波、奉化两级财政补助。

  为方便群众,市卫生部门在城区和各卫生院设立了40个报销窗口,和市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联网,在市内就诊人员可以直接在窗口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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