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张松高朱春新)近日,余姚工商部门受理了一起因电暖宝爆炸伤人引发的纠纷。事故中,一名16岁的妙龄少女差点遭毁容。
2005年12月,在余姚打工的安徽人邱先生托朋友向余姚市某塑料电器厂购买了一只价格10元的电暖宝。当年,电暖宝使用非常正常。去年11月20日晚上,邱先生16岁的女儿邱小姐给电暖宝充电欲取暖。大约过了十分钟时间,正在充电的电暖宝突然爆炸,在旁等候的邱小姐脖子被炸伤,顿时血流如注。右脸、胳膊等部位则被溅上红色化学液体,几分钟后,凸起了很多大大小小的水泡,惨不忍睹。邱小姐被送到当地医院诊治。据医生告知,这种烫伤不同于一般开水烫伤,而是由化学液体造成的,治疗有一定难度,有可能被毁容。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邱小姐伤势得到了较好恢复,所幸没有造成毁容,但花去了7000多元治疗费用。
去年12月22日,余姚临山工商所接到邱先生的投诉后,当即对电暖宝爆炸事件进行了调查取证,发现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电暖宝质量有问题。近日,临山工商所召集生产厂家和消费者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该塑料电器厂一次性赔偿邱小姐3500元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