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许光亚)停车难是我市交通环境的一大瓶颈,这一情况有望得到缓解。昨天,市政府同意并在市政府网站上转发了由市公安、发改委、城管、财政、建委、规划等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强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改善静态交通环境的实施意见》。《意见》将于本月底前实施,进一步规范了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程序,有限满足市中心区域机动车路内停放需求,并按照“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价格”的原则,拉开道路停车泊位与路外公共停车场(库)的收费差距。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条件
《意见》进一步规范了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条件和程序,规定:一般情况下,路幅大于8米(支路巷弄大于6米)、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道路,对交通影响不大的,可以设置全天候道路停车泊位;人行道与建筑退红线部分(平行式停车距离大于6米,垂直或斜列式停车大于8米),在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在居民住宅区、宾馆、饭店等停车需求矛盾突出、周边交通流量不高且公共停车场不足的道路,在确保畅通、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交通实际状况设置时段性道路停车泊位;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商场等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周边道路,在对交通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尽可能设置时段性道路停车泊位,方便群众停车;公共停车场(库)周边一般不再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但公共停车场(库)本身泊位已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或该区域停车矛盾突出的,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人行横道线、公交站台以及道路交叉口一定范围内一般不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建筑物本身所配建停车位未完全使用,建筑物周边不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占用盲道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因时因路制定收费政策
今后市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市科技园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道路停车泊位将统一使用咪表(电子计时收费表)收费。首期实施的路段为中兴路、甬港南(北)路、江东南(北)路、惊驾路、大步街、新河路、东渡路、苍松路、孝闻街、槐树路等路段,总计停车泊位2000个。咪表停车项目将在本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
根据市区道路交通状况及机动车停车需求分布,设置两个收费等级区域。一级区域为:自解放桥起,经解放北路-解放南路-兴宁桥-兴宁路-彩虹南路-彩虹北路-中山东路-曙光路-姚隘路-甬江大桥-甬江-新马路-大庆南路-解放桥所包围的区域(含包围圈道路)。二级区域为:除一级区域以外的市区范围。
机动车道路停车实行计时收费与按“次”收费相结合的方式(收费标准见下图)。合理利用道路停车时间,提高泊位周转率。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后需收费的,须经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审核批准。道路停车泊位未设置咪表的,一律不准收取停车费。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条件下,在中心城区外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泊位,提供免费停车服务。路外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最高限价,适当拉开路内停车和路外停车收费标准的差别,鼓励路外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