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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优 晋职优先考虑
稿源: 中新网  | 2007-01-08 12:10:12

  中国宁波网讯据中国人事报消息,日前,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强调能上能下,对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对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规定》明确: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进一步强化公务员考核的评价功能,通过考核,发现公务员的长处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提高公务员能力;更加注重保护公务员的权益等,这都体现了对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体现了对公务员的真正重视、真情关怀和真心爱护,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