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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王龙集团擅自焚烧废焦油被查处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1-09 07:13:11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林伟通讯员谢晓程朱水丰)新年伊始,我市又掀环保风暴。昨天上午,市环保局组织了2007年“绿剑一号”行动,检查组兵分五路对100家企业展开环保专项检查,以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危险废物处置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昨天,记者跟随一路检查组对余姚的几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在宁波王龙集团有限公司,检查组刚到其中一个车间的门口,就看到有污水从车间里流出。车间地面污水横流,堆放了七八桶废焦油和好几麻袋的废活性炭。检查人员告诉记者,这两种东西都属于危险废物,要求有专门的堆放场所封闭存放,不能在车间里胡乱堆放。检查人员了解到,王龙集团还把废焦油搀杂在重油中进行焚烧,这种行为必须事先经过环保部门审批。检查人员责令王龙集团立即停止焚烧废焦油,并决定进一步调查废活性炭的去向。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危险废物具有毒害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等特征,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构成危害或潜在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