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利群通讯员张新昌)就在王某准备将啤酒瓶放进冰箱的一瞬间,手里的酒瓶突然爆裂,一块碎片不偏不倚击中了她的右眼……1月9日,在市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受害者王某最终获得了厂方8万元的赔偿金。
贵州人王某在横河镇彭桥村开了一家杂货店。去年7月8日,王某从当地一家啤酒批发店购买了几箱啤酒。那天早晨,王某正将一瓶瓶啤酒放入冰箱内,突然,其中一瓶啤酒瓶发生爆裂,一块圆形碎片击中了她的右眼。立时,王某眼内鲜血直流,一时疼痛难忍。后经医院检查,已造成王某右眼球破裂伤,右外伤性白内障。此间,王某转辗于宁波、杭州等地各大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但右眼视力已几近失明。去年11月份,经宁波司法鉴定,王某右眼属九级伤残。
在治疗期间,王某多次与经销商和杭州某啤酒生产厂家进行联系,但由于双方在赔偿额度上意见分歧较大,半年间,这起啤酒瓶伤人事件一直没有得到圆满解决。前不久,厂方和受害者都希望我市消协调解处理。
市消协工作人员向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后,1月9日,王某夫妇、啤酒经销商和杭州某啤酒生产厂代表再次走到了一起。刚开始,各方在赔偿额度上还是产生了较大的分歧:啤酒生产厂认为,造成酒瓶爆裂原因有多方面,可能是王某自己方法不当,外力碰撞导致酒瓶破裂,因此厂方答应只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偿金等各种费用8.3万余元的60%,也就是5万余元。而王某夫妇则认为,啤酒瓶是属于正常放置情况下突然爆裂,是完全属于厂方啤酒瓶质量问题,所以要求按照核算赔偿金进行全额赔偿。
消协工作人员运用消法相关条款,对双方提出的异议进行了详细分析,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最后,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消协调解,由啤酒生产厂家一次性赔偿给王某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伤残补偿金等共计8万余元,双方分别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