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燕通讯员鄞红盾)一种名叫“春雷炮”的爆竹近期在鄞州区连发两起伤人事故,消协调查发现,鄞州等地农村居民喜欢在红白喜事中购买这种爆竹,他们提醒市民,对此类商品的购买和燃放一定要以安全为重。
不久前,咸祥镇咸一村村民陈某在参加朋友葬礼的路上,遇到一盒摆放在路边燃放的“春雷炮”突然倒地,火花横窜,好几个人来不及躲避被烧坏了衣服,其中有一束炸药竟直接飞到了陈某的左眼,亲友立即把陈某送到40公里外的江东眼科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陈某眼膜破裂、充血,左眼膜和眼角共缝了7针,花费医疗费1100多元。不到半个月,同村村民干某也被同一品牌的“春雷炮”炸伤左眼,诊断为眼角破裂,眼白韧带断裂、充血,眼珠角膜破裂,干某在鄞州人民医院眼科做了缝合手术,并住院16天,共花去医疗费近5000元。
咸祥消协在接到投诉后与该品牌“春雷炮”销售商联系并要求其暂停销售该产品,同时多次联系生产商就赔偿等问题进行调解。最后,厂方分别补偿陈某、干某误工费、交通费、医疗费等合计2300元和5500元。
记者了解到,“春雷炮”是一种立方体爆竹,每盒装有16发—100发爆竹不等,燃放时,如果“春雷炮”底座不稳定,盒体会出现倾斜甚至底朝天等现象,火药将横向喷射,由于火药爆炸速度快且难以控制,跑过去把它扶正也较危险,因而极易伤到人。
事实上,在燃放过程中发生问题的不止“春雷炮”一种爆竹,据市消费者协会不完全统计,去年有30多起关于烟花爆竹伤人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去年春节及春节前一段时间,其中关于各类烟花质量问题的投诉有10余起。对此,有关部门提醒市民,烟花爆竹首先要到有许可证的商店购买,购买时要挑选引线比较长的产品;应选购有明确标明厂名、厂址、使用说明和联系电话的产品。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观察燃放地点够不够空旷,是否保持了一定距离,要严格按产品说明操作,避免在风力较大的天气下燃放烟花爆竹。
相关新闻
市民安全意识有待增强
本报讯(记者张燕)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去年春节期间我市燃放烟花爆竹11万箱,这些烟花爆竹的批发销售额为2355万元,由于各部门加强了管理,燃放烟花爆竹没有引起大的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但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还不够强。
据去年下半年市民情民意调查办公室和市城调队就“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执行情况和市民的行为意识问题开展的调查显示,80.3%的被访者对所在小区市民遵守限放规定情况感到满意。但在调查中,当问及被访者“您家遇有婚丧喜庆等大事,会不会冒着有可能被处罚的风险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时,有三分之一市民表示“可能会”,更有14%的被访者表示“肯定会”。只有53%的被访者选择“不会”。同时,有六成被访者表示,即使发现有违放行为也不会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