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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传好消息 六种慢性病门诊可获补偿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1-12 07:42:3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蒋炜宁通讯员郑建娣)昨天,慈溪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疾病门诊补偿办法》,将6种慢性疾病门诊医药费用纳入住院统筹补偿范围,即:恶性肿瘤、脑卒中、糖尿病、慢性尿毒症、器官移植后的后续治疗和精神分裂症门诊可获补偿。

  为确保慢性疾病患者获得最优惠的政策措施,该市还规定: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发生的门诊有效费用暂时不给予10%的当场补偿,该部分费用由病人在每个季度的季末在户口所在镇(街道、开发区)结报点进行核算和结报。慢性疾病治愈或患者死亡而治疗终结的,可提前办理结报手续。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