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陈爱红见习记者戎美容)昨天上午,市民曹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87270000反映,她因渡轮摇晃而摔成骨折,轮渡公司不愿承担任何责任。
昨天,记者在镇海龙赛医院看到正在接受治疗的曹女士。1月7日上午8时,曹女士乘坐从北仑到镇海的渡轮,当船快抵达镇海港口时,只听见“砰”的撞击声,船身猛烈地摇晃了一下。这突如其来的摇晃,让曹女士措手不及,她一个踉跄了摔倒在船上。
“当时我的右手就没知觉了,根本不会动。”曹女士说,当时,几个好心的乘客扶着她上了岸,而轮渡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过来帮助她,后来还是女儿把她送进了医院。曹女士和家人认为轮渡公司在这件事中应当负一定的责任。
对曹女士的说法,镇海轮渡公司安全科的负责人表示,轮渡公司经多方查证,问题出在乘客自己身上,轮渡公司不应该为此事负责。因为有两个依据可以证明曹女士的受伤与轮渡公司无关,其一,曹女士被扶上岸时,港口旁边的值勤保安和港口内的小店女店主听到了曹女士说,她是在船快靠岸时摔倒的。其二,从当班的船员处了解到,船员没有听到渡轮靠岸时发出明显的碰撞声,撞击强度不会很大。
浙江明州律师事务所孙贤良律师说,如果有证据证明曹女士是在渡轮上受伤的,轮渡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渡轮上应设有提醒乘客注意安全的警示标志,如果没有,轮渡公司承担的责任将更大一些。
曹女士和家人告诉记者,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