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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亿元资金被占用 中国掀上市公司清欠风暴
稿源: 法制日报  | 2007-01-15 08:02:17

  中国宁波网讯 “截至2006年底,未能解决资金被违规占用的上市公司还有17家,涉及占用额仍达92亿元!其中,三九医药占用额达37亿元,占未清欠 额的40%。”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向记者透露,证监会已对这17家公司立案稽查,并将相关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公安机关。

  清欠!清欠!大股东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再也不是“不占白不占”的时代了!

  10家公司高管被采取司法措施

  17家上市公司上了证监会的黑名单。其中,属央企控股的公司有两家,属于民营控股的几乎个个披星戴帽,另有三家为国有控股公司。

  在这17家公司的当家人中,目前已有10家公司的责任人被移送至司法机关。证监会透露的数字是9家,但经记者了解,*ST新太的邓龙龙,早已于2005年被刑拘。*ST新太董秘办的一位负责人说,“大股东和关联方占用的3.7亿多元公司资金,到底怎么还,现在还没有着落”。

  据沪深交易所近日发布的第八号清欠公告,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共有380家上市公司完成了清欠工作,清欠总额336亿元;此外,还有19家上市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以资(产)抵债、以股抵债议案的程序,预计将在近期完成清欠工作,涉及占用额合计54亿元。已完成和处于清欠程序中的公司共计399家,涉及占用总额390亿元,清欠取得相当成效。但是,仍有高达92亿上市公司资金被这17家公司占用,而且这17家公司均是在2006年底还款渺茫的上市公司。

  有分析人士担忧地向记者说,在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清欠的公司中,如果采用做账让劣质资产、非主业资产甚至有瑕疵资产高价进入上市公司,为清欠而清欠,更是后患无穷。而且,目前以资抵债者绝不在少数,如何把好关,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占款归还原主咋就这么难

  占到欠款总数40%的三九医药,如何归还这37亿元,无疑最受关注。此前,三九医药负责人已被采取司法措施。1月9日,三九医药发布“三九集团资产债务重组进展情况公告”,称三九医药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

  目前已有上海实业(联合体)等五组潜在的战略投资者,提交了三九集团重组方案。三九医药将召开由国资委、债委会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并同时与潜在战略投资者进行商务谈判,力争于2007年1月底前确定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

  一旦达成协议,三九医药将召开股东大会,批准以资抵债及债务重组方案,由战略投资者完成出资,并以现金归还被占用的公司资金。

  除10家责任人被刑拘、三九医药对清欠有安排外,据记者调查,其余7家均表示还款难度相当大,*ST托普1月10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已经终止上市。

  如果将这些还款钉子户分分类,*ST托普属于第一类,这笔欠款差不多要永远地挂在呆坏账中了,没钱可还!第二类,则是赖着不还者。大股东根本不讲信用,要么不认账,要么只认账就是不还钱。

  据记者调查,S沪科技大股东早在2006年3月就制订计划,承诺当年8月底之前归还占款,但到期后没有归还一分钱。*ST成功则遇到了“老赖”。其最新应清欠金额为7207万元,但是,其中应收大股东及关联企业3000万元则始终未得到大股东的确认,占应清欠金额的41%。

  为了不还钱,竟然还有玩失踪的!

  因中国纺机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上海稽查局8日公告传唤中国纺机实际控制人严晓群,要求严务必在1月19日前携带其身份证前往上海稽查局,协助调查。

  清欠总动员

  大股东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在中国是一道独特的“风景”。遍察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上市公司的财产能被某些股东不明不白地拿走,简直就是笑话!

  但是,这一问题在我国却是顽疾!

  早在2001年,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问题就已经浮出水面,证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应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清收监管工作的函》,明确要求问题公司限期公告清欠方案,并加以解决。

  2002年,占资问题进一步曝光,监管部门采取了强制披露、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此事引起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

  2003年证监会与国资委两家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了纠正和防止侵占行为发生的具体监管措施,要求依法追究违规占用资金的责任。

  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及时纠正”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行为。

  如果说在此之前只是摸底,是“和风细雨”的要求,此后则可称之为掀起了关于清欠的风暴。

  2005年,证监会下发《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 问题的通知》,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清理资金占用工作的最后时限。要求确保在2006年底全部偿还所占用资金。

  2006年,形成由证监会牵头,各地证监局及沪深两交易所配合的三点一线监管机制,全力解决清欠问题。温家宝总理在证监会《关于当前清理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上作了“请各有关方面积极配合,抓紧解决清欠问题”的重要批示。

  11月8日,证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清欠已成全国总动员之势。

  用刑事责任扼制占资

  由于公司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搞走,曾经业绩不错的公司因资金短缺成为问题公司;有的曾经名噪一时的公司,被一天天拖跨,直至濒临退市。

  有专家分析,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过去一股独大,股市曾被当作为国企脱困服务的工具,一些人根本不理解何为公司制。

  但是,任何人都明白,公司的财产不同于自己的财产。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是对上市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侵犯,是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对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巨大障碍。

  从法律角度分析,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是由各股东出资而形成的独立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独立于任何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法人独立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

  利用控股地位或实际控制人地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谋一己之利的行为是严重犯罪。占资者不仅应承担民事责任,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去年6月28日,《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实施,明确了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刑罚标准。为严惩占资不还者提供了可操作的刑法依据。

  业内人士分析,清欠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其实绝不仅仅是个欠债还钱的事,实际上是资本市场正本清源、树立诚信守法的意识的过程。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既有公司法人的责任,但更是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高管未尽诚实义务的个人责任。

  因此,对于公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者绝不能等闲视之,而必须严刑峻法,让违法者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