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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面积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1-15 14:37:11

  中国宁波网讯 【市房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答复:以《房产测量规范》为准,即全封闭式阳台计算全面积、未封闭阳台计算一半面积;如果阳台的顶板其高度超过了一个自然层———一般在2.8米以上,则一般不计面积】

  中国宁波网讯买房时,全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收钱,未封闭阳台则按一半面积计算收钱———对于商品房阳台面积的计算方法,一般购房者都是如此理解的。然而,刚买了世纪大道旁某楼盘的张先生在网上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却对此产生了疑问:在国家有关法规里,可是明确规定了所有阳台都只能计算一半面积的啊;而且,现在还有一些楼盘还公开号称其阳台不算面积。因此张先生特地致电本报记者,问房子的阳台面积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

  张先生认为阳台该计一半面积的论据,是建设部于2005年4月15日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这项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第3.0.18条明确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本地网站如“住在宁波网”上,也有许多网友据此相信,在房屋出售时,房子的阳台———不管是封闭的还是不封闭的、是凹阳台还是挑阳台,其面积均应该只按一半算。

  但是在由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提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2月22日发布、2000年8月1日起实施的另一部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当中,对于房屋阳台面积的规定,却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不尽相同。《房产测量规范》第8.2.1条“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中规定:“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而其第8.2.2条“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中规定:“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两部国家标准两种说法,购房者该参考哪一种呢?这可是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问题:阳台少算一半面积,说不定总房价就可以少好几千元钱。

  记者因此采访了市房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计算房产面积必须依据《房产测量规范》。据该负责人解释,目前我市对商品房阳台面积的测绘,都是依据《房产测量规范》进行的,即全封闭式阳台计算全面积、未封闭阳台计算一半面积;如果阳台的顶板其高度超过了一个自然层———一般在2.8米以上,则一般不计面积。

  至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其中的规定其实只和开发商、建筑商有关。建设部已经有过解释:该国家标准制定实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作为施工单位与开发商结算计算工程造价时使用的依据,而并不作为房产面积计算的依据。(记者程旭辉)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