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我县某建筑企业因所交的农民工工资保函金额不足,被有关部门暂停了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上网进行了公示。这是我县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而推行的又一举措。
自2005年起,我县就对欠薪企业实行公示制度,按企业欠薪程度分红、绿、黄三色,定期在劳动力市场进行公布。据县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1至12月份共有9家建筑企业被投诉有拖欠民工工资现象。为健全保障机制,目前,我县建筑界已经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建筑业欠薪保障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三项制度。这些制度要求每一家在我县承接工程的建筑总承包企业,必须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相应保函,该保函的金额专项用于支付被拖欠的民工工资;而一旦这笔保函被动用,建筑企业今后在市场准入、工程投标、信用评价等方面就要受到限制。对企业主逃逸的欠薪案件,则由“欠薪应急周转金”垫付工资。
目前,全县各建筑企业正对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填写相关报表,要求在春节前全部完成清欠工作。 (记者 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