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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和谐家庭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1-16 07:50:48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龚哲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市妇联《关于开展和谐家庭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全市220多万户家庭争创和谐家庭。

  《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10年我市和谐家庭建设的主要目标:家庭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乡家庭生产发展、就业扩大、自主创业,“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等活动广泛开展,培育带头致富家庭1万个;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贫困家庭数量逐步减少;家庭财产普遍增加,家庭生活更加富足,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家庭和谐氛围基本形成,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明显提高,“家庭节”、“邻居节”普遍建立,基本形成“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崇尚科学、生活文明;男女平等、宽容和谐;邻里团结、关爱他人;家风良好、环境美化;勤劳致富、安康幸福”的和谐家庭建设理念。家庭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做到家洁、户净、美化、绿化,家庭成员逐步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绿色家庭建成率达到10%以上;城镇平安家庭创建率达到90%以上,农村平安家庭创建率达到80%以上;家庭拒黄禁赌禁毒,建成一批“零家庭暴力”示范村(社区),每村培植10个文化中心户,组建一支以上文体活动队伍。

  《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和谐家庭建设的具体标准,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男女平等、共同发展,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家庭和睦、邻里融洽,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崇尚科学、倡导文明。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和谐家庭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谐家庭建设从本月起到2009年12月,以点带面,在全市推开。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