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余姚
余姚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启动
稿源: 余姚日报  | 2007-01-16 10:13:47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上午,余姚华泰橡塑机械有限公司的一名财会人员来到市地税一分局,为其公司6名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了个人所得税申报。6名申报人去年的应税所得为166.071万元,已缴纳个人所得税30.981万元,经税务人员核实,不需再补缴税款。此举表明我市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从今年1月1日开始,凡是去年年收入超过12万元,包括在两处以上的地方取得工资薪金总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

  据了解,个税申报可采用3种方式,即网上电子申报、挂号信函邮寄和直接到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网上申报可登录宁波市地税局网站(http//www.nbcs.gov.cn);采取邮寄方式的,应在信封上注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字样,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申报日期。此外,个人也可将工资、薪金收入和其他性质收入合并后委托中介机构或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代为办理。(黄颖仲坚)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