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许光亚)昨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工作,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到2008年底,实现我市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
《通知》要求,凡我市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照或者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依法为其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到2008年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82万人,力争突破200万人,实现我市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
《通知》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作了详细部署,要求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对用人单位要求为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予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为农民工参保。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