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周琼通讯员炯祥)前日,一名骑自行车闯红灯且不服从交警劝说管理的陈姓女子被江北警方处以治安拘留7日。
1月15日早晨7时50分左右,中年女子陈某骑自行车经过江北车站岗附近时,前方亮起红灯,但她的车还是越过停止线,停到了马路中间。见此情况,正在现场执勤的民警上前对其进行劝阻,要求她将自行车退回到停止线后面。尽管民警三番五次劝告,陈某却始终不理不睬。
此时交通灯转为绿灯,为了避免影响交通状况,民警要求陈某靠边接受处理,随后开启了录音笔对处理过程进行录音。听说要处理自己,陈某十分不高兴,一个劲晃动车把,将民警溅得满腿是泥,还抬脚踹蹬民警。民警再次对其说明情况,指出了她的违法行为,但恼羞成怒的陈某却再次踢了民警数脚,并推搡民警面部。这一过程都被路面监控系统摄录下来。当天,江北交警部门将陈某移交到中马派出所,最后,陈某被处以治安拘留七日。
短评
因为闯红灯惹事,换来7天班房,想想真为这名女子感到不值。
“红灯停、绿灯行”的道理,幼儿园孩子都懂,遑论为人父母的大人了。奇怪的是,乱闯红灯现象在街头几乎每天都在上演。不是普法教育不够,不是交警管理不力,实在是个别人思想认识有问题。
如果设身处地替这位女子着想,也许她当时有十万火急的事情要办,也许一时眼花把红灯看成了绿灯,也许当众被拉回面子上过不去……但无论怎样,踢打、推搡民警总是不该的。闯一回红灯惹出拘留这等事来,称得上是“重刑处置”了,但惩前毖后,未必为过。
话又说回来,面对一些“急性子”的一时糊涂,伫立在寒风中维持交通秩序的民警或协警,也一定要注意执法艺术性,切忌当众一声棒喝,或者一把将人揪住,弄得人家下不了台面。俗话说,城市是我们的家园,你我都是这大家庭里的一员,只有相互尊重,彼此理解,家园才会更加和谐美好。(叶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