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经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的李曙霞等7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可来电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人事选举办公室反映。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明确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本公示期限为5天,从2007年1月17日起至2007年1月21日止,值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
工作日联系电话:87182046;
双休日联系电话:87182119。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