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1月17日讯1月15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来到火车站等地,就设置烟花爆竹禁放警示标志进行调查摸底。据了解,我市将根据宁波市有关规定,在春节前完成重点区域禁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设置工作。
禁放烟花爆竹地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敬老院等法定禁止地点。
据悉,我市于2005年5月7日开始,规定在城区范围部分区域部分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除法定节日外,每天夜间10时至早上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重点区域实施全天候禁放。 毛益中
(来源:余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