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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宁波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试点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1-18 07:34:53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朱宇通讯员方成)笔者近日从宁波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获悉,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同意该区进行拓展保税物流等功能试点。这一重大政策突破意味着,宁波出口加工区将从单纯的“世界加工车间”向拥有完整产业链的“研发制造基地”转型,进而带动全市外贸出口结构调整。

  在全国57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中,与宁波出口加工区同时列入试点的还有江苏昆山、上海松江、北京天竺、山东烟台、陕西西安、重庆出口加工区等6家。相关批复文件显示,这一政策试点将“体现出口加工区与区外政策落差,促进出口加工区健康发展,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宁波出口加工区于2004年正式封关运作,目前已累计批准企业42家,总投资额超过10亿美元,去年全区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18.4亿美元,在全国出口加工区中居前10位。

  据了解,按照现行出口加工区的政策,区内企业只能从事出口加工业务,不具备充分的保税物流功能,区内企业也不能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物流及相关功能的“缺失”已成为出口加工区发展的瓶颈。“拥有保税物流功能后,区内企业的经营范围相应扩大,从事保税物流以及设计研发、检测、维修等企业也可入区经营,在为区内生产型企业服务的同时,辐射区外相关联的加工贸易企业和物流企业。”宁波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负责人说,这将大大降低企业的生产和物流成本,完善整个产业链。而作为功能区块的出口加工区,也将为全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挥更大的作用。

  目前宁波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正会同宁波海关,研究制订相关实施办法,包括在现有规划面积内设立物流试点功能区、设置入区物流企业的准入条件等。拓展保税物流等功能试点将在近期正式启动。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