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卢磊通讯员范亚儿)记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根据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我省残疾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为6.36%。据此推算,2006年4月1日零时,我市各类残疾人总数为35.5万人。
在去年开展的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过程中,我市的江东区、慈溪市、宁海县成为被抽中单位。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占残疾人总人数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4.8万人,占13.57%;听力残疾12万人,占33.96%;言语残疾0.4万人,占1.06%;肢体残疾8万人,占22.65%;智力残疾2.3万人,占6.38%;精神残疾3万人,占8.4%;多重残疾5万人,占13.98%。
据介绍,与1987年进行的第一次抽样调查相比,此次调查中有三个方面发生变化。一是残疾人占总人口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由1987年的4.79%到2006年的6.36%,上升了1.57个百分点;二是残疾人总数也大大增加,残疾人总数比原来增加了10.5万人;三是残疾类别结构也有较大变化,肢体、精神残疾比重有较大幅度上升,视力、多重残疾比重略有上升,听力、言语残疾比重下降,智力残疾人口比重有较大下降。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残疾人总数比上一次调查有所增加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人口基数增加,1987年到2006年的19年间,人口自然增长,残疾人也同时增加。二是人口年龄老化,老年人由于生理机能衰退,脑血管疾病、骨关节病、痴呆等发病率和致残几率较高。三是本次调查的残疾标准和残疾评定方法,参照国际最新标准并结合我国国情进行了修订,不仅重视生理机能结构,同时强调功能障碍和社会适应性。四是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人口流动频繁,工作节奏加快,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等因素的影响,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残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