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用人单位未给上保险,农民工遭受事故伤害后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和赔偿。因工伤引发的纠纷成为当前劳动争议的焦点之一。为此,市政府近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并提出到2008年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82万,力争突破200万,实现我市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所有单位必须参保
我市自1993年开始探索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以来,至今参保单位已超过3.5万家,参保人数超过118万人。但是,目前仍有相当部分用人单位和职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为此,凡我市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照或者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依法为其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可先行参保
通知特别强调,要大力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对用人单位要求为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予办理。但要求为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全员参加工伤保险,不允许只为部分农民工参保缴费。
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允许在生产经营地为农民工参保。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要规定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另外,农民工工伤后的长期待遇实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由工伤农民工选择。重点锁定高风险行业
高风险行业也被列入工伤保险扩面重点。通知规定,建筑施工、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和延期手续时,应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提供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