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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春运车辆检验1月19日开始 检验不收费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1-18 08:30:3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宋惕安陆明光)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我市2007年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工作从1月19日开始,到1月31日结束。凡参加2007年春运的9座(含驾驶员)以上载客汽车都应参加春运临时检验,并经检验合格取得《春运临检合格证》。春运车辆临时检验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悉,江北、镇海区的车辆在市机动车检测一站检验;江东(含科技园区)、北仑(含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市公交总公司车辆在市机动车检测二站检验;海曙区、鄞州区车辆在市机动车检测三站检验。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检测站分别负责辖区内的车辆检验。

  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联合出台的规定,凡参加春运临检的车辆必须是年检合格的车辆,而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有效。未参加春运临检或春运临检不合格的车辆,以及非法改装客车、农用运输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卧铺客车、延缓报废客运车辆(截至2007年3月14日)一律不准参加春运,不列入春运检验范围。

  2006年12月1日(含)后参加年度安全检验合格的车辆及注册登记的车辆(注册登记时免检车辆除外)参加春运,可免予春运检验,但必须到相应的检测站进行核对登记,并领取《春运临检合格证》。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