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贻富通讯员海刑海检)设立网站开购物商城,29岁的杭州余杭人袁某谎称有手机窃听器等物出售,疯狂骗取全国各地网民钱财。昨天,他被海曙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据办案法官介绍,这是我市判决的首例网上购物诈骗案。
袁某是省内一所知名高校的毕业生,曾在一家网络公司担任网络管理员。因为有过上网购物被人骗财的经历,他萌发了自己也通过这种方式“赚钱”的念头。
前年11月,他在苏州开设了一家名为“五洲迅驰”的网上商城,发布消息说自己有手机窃听器、手机定位仪、带跟踪定位或监听功能的手机等物品出售,并附带各种惑人的实物图片,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开始“钓”网民上钩。网民按其要求把钱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后,他便拒绝接听受害人电话,甚至干脆更改手机号码,只收款不发货。
去年4月初,他流窜到宁波,以同样名称开设网上商城继续行骗。同年7月20日,我市警方接到报案,经过缜密侦查将其抓获归案,并缴获了存有20余万元的银行卡10多张。
据袁某交代,这些钱都是他骗来的,也记不清骗了多少人。因为受害人遍及全国各地,很多人没有向警方报案,最后对袁某诈骗犯罪认定的仅有14起,涉案总值不到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他自愿认罪且主动退还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