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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区启动印刷品广告规范投放试点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1-19 08:39:09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燕通讯员贺建雄)家住江东划船社区的王阿姨在取报纸时几乎天天都能发现,信箱里塞着不少关于装修、管道、家政服务等广告的小纸片。有时候这些小广告还会从门缝里塞进家来,广告内容真假不说,单是环境污染就让王阿姨十分头疼。

  从昨天开始,江东工商部门开始在锦地水岸、锦苑小区、名江新都三个小区正式启动印刷品广告规范投放试点。

  社区4个月收缴小广告1.5吨

  那些时不时塞进信箱的小广告宣传单,常常令小区居民不甚烦恼,这种现象在老小区更为明显。划船社区一位正在取信的住户告诉记者,这些广告宣传单和小册子大多是附近商家派人发放的,有餐厅、酒店的代金券,也有房产、维修、家政等信息。从信箱底下满地的广告纸中可见它们的不受欢迎程度。记者发现,不少居民在打开信箱取出自己有用的报纸、信件、水电费发票后,常常把这些小广告随地一扔。一位取信的大伯直言,有些广告天天都来发,还有些广告内容不堪入目,最后直接扔掉了事。

  据了解,江东丹凤新村的保安曾配合工商部门收缴过散发在社区里的非法印刷品广告,在4个月时间里收缴了非法印刷品广告1.5吨。

  可能会侵犯居民通信自由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些信箱里的“不速之客”,很可能会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有律师认为,各类广告及超市的商品信息不能影响居民的通信自由,如果在居民不愿意接受广告传单的前提下,因广告单阻塞或放满邮箱导致正常信件丢失,发放传单的主体就构成了对公民的侵权。

  对于这些广告单的管理,物业应该负起管理责任。根据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凡发布于商场、药店、医疗服务机构、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印刷品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要征得上述场所管理者的同意。因此,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内的各种广告发布负有管理责任。对此,不少物业公司道出了自己的苦水:由于目前很难要求小区内每一个出入者都进行身份登记,这些广告投递者让人防不胜防。同时,由于物业公司对广告投递者没有处罚权,只能在发现他们发放广告时把他们请出小区,治标不治本。三个小区开始管理试点

  为应对信箱小广告“顽症”,江东工商分局在辖区内的锦地水岸等三个小区启动印刷品广告规范投放试点,通过对进入小区的印刷品广告集中审核、集中发放、住户根据需要索取的途径,实现印刷品广告的规范投放。

  在锦地水岸小区,记者看到信箱区旁边已经放起了一个专门用来存放小广告的专用箱子。所有前来发放印刷品广告的人员,都会被要求先将样品放于箱内,其余广告则必须存放到物业管理处。如果业主看了样品之后,觉得有获取这些广告单的需要,可再向物业索取。在相对较老的锦苑小区,记者在五个出入口都看到了一个新设的架子,上面已经放上了很多印刷品广告单的样品。据了解,如果广告发放人员私自将广告投入住户信箱中,该广告就将被拒绝在本小区投放。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小广告数量多、范围广,是广告监管的难点之一,所以目前仅在锦地水岸、锦苑小区、名江新都三个小区进行首批试点,试点一旦成功,将向更多的小区推广。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