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胡珊通讯员厉国智)买菜时踩到豆壳摔伤了,怎么办?构成十级伤残的王某就遇到这种事情,她将乱丢豆壳的摊主和农贸市场管理方告上法庭,索赔3.7万余元。前天鄞州法院一审判决摊主赔偿她2.5万余元,市场管理方在摊主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摊主乱倒豆壳惹祸
去年5月4日清晨,横溪农贸市场像往日一样川流不息,为图方便,摊主陈某把剥下来的一堆豆壳倒在过道上,丝毫没有留心这摊豆壳被来来往往的人群踩得越来越滑。
7点45分,53岁的王某经过陈某摊位前,一脚踩在滑腻腻的豆壳上,顿时“啪”的一声重重地摔倒在地,半天没爬起来。旁人急忙将她送到医院。经检查,王某左髌骨粉碎性骨折,虽住院治疗12天,左膝关节活动功能仍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
状告摊主及管理方
多次协商未果后,去年6月底,王某向法院递交诉状,称摊主陈某在经营场所过道上乱倒豆壳致她滑倒受伤,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农贸市场管理方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她医药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后续手术费等共3.7万余元。
陈某辩称,乱倒垃圾的不止他一人,王某摔倒主要是因自己不小心以及市场管理方未及时清除垃圾所致。而市场管理方认为自己履行了每天清扫垃圾2次、收取摊位费等管理事务,不该由他们承担责任。
买菜妇女获赔2.5万
前天鄞州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陈某的行为既有违公德,又妨碍通行,存在过错。而王某是当地居民,对农贸市场通行状况较熟,却未能充分注意路况,行走欠谨慎也有一定过失。市场管理方虽然客观上很难做到随时随地将垃圾清除干净,但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应及时清理垃圾,以免损害发生,故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结合案件实情以及当事人意愿,鄞州法院确认王某的损失为3.1万余元,王某应自负20%的责任,陈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市场管理方在陈某不能清偿的赔偿范围内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后可向陈某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