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蒋余辉通讯员楚云慈慧)昨日下午,市人民法院对市民广为关注的赵建明赌博、“六合彩”非法经营一案(本报曾作相关报道)作出一审判决。赵建明、谢立芬等14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至有期徒刑15年。
经审理查明,2003年以来,被告人赵建明通过他人作为“地下球庄”代理经营足球赌博,组织、招引他人通过互联网及电话投注押足球比赛输赢的方法进行赌博活动,至2005年5月,投注金额达五六千万元;2004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赵建明伙同他人,以地下“六合彩”坐庄形式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接受他人“六合彩红波”投注;2005年4至12月间,总计接受地下“六合彩”投注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并把部分投注转报给他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建明、谢立芬以地下“球庄”的方式聚众赌博,其行为均构成赌博罪,被告人赵建明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地下六合彩”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