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沈杨雁通讯员朱红燕)领到足额工资欢喜返乡,眼下成为许多农民工的一大心愿。记者近日获悉,去年我区建立清欠长效机制收效明显,劳动保障部门为511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055万多元。
从去年12月开始,我区全面开展了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春雨行动”,以确保农民工在返乡前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监控和监察,畅通维权投诉渠道,农民工清欠举报投诉热线“12333”实行12小时无休日受理制,并承诺对涉及拖欠克扣工资的投诉、举报案件,24小时内上门调查处理。今年1月11日,区劳动保障部门接到高桥镇一家针织服装企业20余名职工的投诉,由于企业经营者逃逸,给清欠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区有关部门与高桥镇政府积极配合,各司其职,使3.3万元工资于14日发放到职工手中,这让农民兄弟异常感激。同时,对工资支付类劳动仲裁案件,区劳动仲裁部门开通了“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快速办结。对于区内一些劳动用工、工资支付不是很规范的企业,区政府还组织劳动保障、公安、工会、妇联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重点督促企业及时、规范支付职工工资,杜绝各类拖欠现象的产生。
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我区还不断完善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对建筑企业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经调查有拖欠劳动者工资事实的,相关部门可启动从保证金中支付工资程序,在及时发给劳动者工资的同时,责令相关企业限期补足工资支付保证金。去年上半年,集士港一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18万元,由于有20万元的工资支付保证金,使欠薪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从去年9月起,我区积极创造条件,着手对无资质装潢企业、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及已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实施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为切实遏制拖欠现象的产生,我区还制订了一系列措施,督促企业规范职工工资支付行为,如把企业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是否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等作为各类企业评先评优、知名商标认定的前提条件等。
政府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是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另一项重要制度。目前在我区,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相关部门在依法追缴工资的同时,将先从应急周转金中垫付农民工工资。
此外,我区还加强日常性的农民工清欠维权和专项清欠行动。截至本次“春雨行动”前,去年全区共接受各类劳动保障举报投诉1135件,结案率达到100%。下一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将继续增强劳动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春雨行动”。1月20日至2月5日期间,将成立4个检查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分赴12个重点镇乡、街道开展检查。在2月5日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总工会等单位还将再次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监控企业进行联合检查,确保春节前后我区不出现群体性工资拖欠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