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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天窗下起小雨经销商:"汽车没有三包"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1-22 14:17:10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北仑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一起轿车天窗漏水的消费纠纷已在该消协的调解下圆满解决,车主何先生不仅免费更换了天窗,而且还收到了厂家赔偿的车损费、误工费总计1万元。

  新车刚买来天窗下小雨

  上月6日,何先生从北仑某品牌汽车经销商处购置了一辆价值17余万元的轿车。谁知在新车买来的第5天,何先生出车时,发现天窗在雨后漏水,而且情况还十分严重。因为担心漏水会导致车内电路板受损,次日何先生就向经销商交涉,要求调换一辆新车。

  然而汽车经销商告诉何先生,汽车售出并上了牌,已经无法更换。暗暗叫苦的何先生,只能将车子交给4S店进行修理。没想到,当何先生从修理厂取回车子后的第三天,天又下雨,这天窗又让何先生领教了下雨的滋味。何先生意识到这车有严重的质量问题。而这次修理工也告诉他,车子必须更换天窗,花费在9000元左右。

  漏水是小问题还是大问题

  何先生将车子停在了销售公司,并且跑到北仑区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围绕着漏水是大问题还是小问题,何先生与经销商展开了辩论。何先生认为,汽车漏水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轻则车辆受损,严重则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更何况车辆是在买来才5天内出的事情,他对车辆并没有进行过任何改装和撞击。

  而经销商则告诉何先生,他们只能与厂家联系,并没有决定权,从他们的角度来说,要按照轿车出售说明书上的规定保修,调换有质量缺陷的配件,做到这些已经是他们最大的诚意。

  当时记者曾联系过该品牌汽车经销商,对方称他们对何先生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是国家、省市对汽车没有具体的“三包”规定,汽车有缺陷只能按照出售说明书规定的程序提供维修。

  浙江汽车“三包”早有了

  面对着汽车经销商将“汽车没有三包”做挡箭牌的情况,北仑区消费者协会郑重提出,浙江的汽车“三包”规定早就已经出台,经销商不应该以此来蒙蔽消费者。

  记者在北仑消协的帮助下,联系到了省消费者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对方告诉记者,2001年,省工商、质监等部门印发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中,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消费需求,在国家现有的“三包”产品目录中,增补了一批浙江特有的商品,其中包括轿车,期限在购买一年或行驶1.5万公里内。这位负责人强调,何先生的遭遇完全符合退货条件。

  经过北仑消协的调解,最终何先生答应了对方免费更换天窗、补偿1万元的调解条件,这起纠纷圆满解决。

  (顾霄扬孙斌思王文龙)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