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董小军通讯员史红萍朱志庆)昨前两天,宁波海事法院连续两天开庭审理一起因运输中海上货物起火引发的赔偿案,这起涉外海事纠纷的索赔数额高达500万美元。令人注目的是,原告委托的英国专家和被告委托的国内专家以专家辅助人的身份出席庭审,他们就火灾引发的原因接受了法庭的质询。
本案原告为韩国的韩进海运公司,被告为绍兴某化工公司。2005年12月,韩进海运公司受绍兴某化工公司委托,从宁波承运20吨化工产品至法国福斯港,并签发了全程清洁提单。同年12月21日,装有20吨化工产品的集装箱在新加坡转船运输。7天后,当船舶航行至红海海域时,装有化工产品的2号货舱突然起火并引发火灾,造成船上部分货物、集装箱等损坏及其他损失。
事故发生后,韩进海运公司以化工公司违反危险品托运规范,所托运的化工产品引发船舶火灾,造成其500万美元损失为由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
化工公司是否应对此事故承担责任,关键在于确定其所托运的化工产品是否为引发火灾的原因。为此,原被告都委托专家进行调查,但双方最后出具的火灾原因分析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
前日,这起涉外大案正式开审,关于火灾引起的原因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为此,宁波海事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通知双方聘请的中外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接受质询。在质询过程中,原告委托的英国专家提出,火灾事故是因为被告托运的高危易燃化工产品所致。而被告委托的国内专家则认为,火灾是由船上的另外一种化学物品所引发的。双方聘请的中外专家还就对方的观点提出了各自的质疑。
由于该案情况比较复杂,法院可能将择日进行第二次庭审,作出最后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