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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大代表:根治药价虚高须下三帖猛药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1-30 14:43:30

  中国宁波网讯   杭州消息“一瓶葡萄糖注射液的批发实价是3.60元,而医院的零售价格是35.70元,药价虚高让老百姓实在难以承受。”昨天下午,参加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宁波代表团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省人大代表、余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主任药师朱育成说。

  零售价是出厂价的几十倍

  朱育成以发生在余姚的一起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购销行为为例,说明该药在产、供、用三环节的价格变动情况。2006年7月26日,嘉兴市某医药公司以每瓶3.60元的价格向余姚市泗门镇振兴路诊所销售100瓶该药。销售单上表明,每瓶药的批发价是3.60元,零售价是35.70元。另据报载,生产该药的厂家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该药的出厂价为每瓶2.70元,成本价是每瓶2.50元。“甚至有的药零售价是出厂价的几十倍。出厂价低得离谱,零售价高得惊人。”朱育成说。

  药价虚高“虚”在哪里?

  从1997年至今,国家已经19次下发药品“降价令”,但“看病贵”、 “药价高”的问题依然是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药价虚高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朱育成认为,导致虚高药价的因素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是对药价一刀切的做法不合理。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要求,浙江省所有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的药品必须按照规定的差别差率实行顺加作价后销售。“也就是说,药价越高,其顺加作价后的销售价格比购进价格越大,利润也就越高。受利益驱动,医院当然乐于进价格高的药。”朱育成说。

  其次,目前的定价体制存在缺陷。药品生产企业为追求利润,在向物价管理部门申报出厂价格时普遍存在虚报生产成本现象,并将各种宣传、推介、临床科研费及灰色费用统统计入生产成本, “药品定价过程缺少一套有效的成本审核办法,有关部门基本是按药厂自己提供的申报材料来核定药价。”

  第三是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局面没有改变。药品收入是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在拨款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医院除了靠一些收费较高的检查项目收益,就只有靠卖药创收了。

  三帖猛药才能降“虚火”

  要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问题,朱育成建议必须从三方面着手。首先,改进现行药品定价体制,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导下,建立由专家学者、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共同参与的药品定价评估或听政制度,形成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增加药品定价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其次,扩大药品招标参与面,县及县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也参与药品招标。改变药价一刀切的做法,实行低价药高差价率,高价药低差价率。 “这样做的好处是:对医院来说,选择药品的范围广了,不会再一味选价高的药;对老百姓来说,能真正买到价廉质优的药品。”朱育成说。

  第三,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投入,特别是基础设施和贵重检查设备的投入。他透露,2006年,余姚市财政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尽管比2005年增加了1000多万元,但市级公立医疗机构仍亏损1875万余元。“如果医院运行状况不佳,患者的实惠也就很难得到保障了。”朱育成不无担忧地说。 (记者蔡铁锋)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