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在房里吃臭豆腐保姆随后遭辞退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1-31 15:25:47

  中国宁波网讯 在房间里吃臭豆腐,随后被辞退,昨天,江西的保姆周莉给本报87777777热线来电,委屈地向记者反映了此事,并对主人以此为由不发她两个月工资的做法表示质疑。

  周莉在江东一小区的李先生家里当保姆已经有半年左右了,说好每个月工资800元,外加200元的食宿补贴。

  1月28日下午,周莉打扫完房间后,拿出老乡送来的一盒臭豆腐,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这时,李先生妻子刚巧下班回来,一进屋,她就大叫着说自己闻到了一股怪味。周莉随后向她解释了原因,女主人很生气。周莉觉得有些委屈,就顶了女主人几句。没想到,主人随后就让周莉回家,并要求她以后都不用再来了。

  当天晚上,周莉一个人抱着枕头大哭,她说,虽然此前曾和李先生有过约定,在家里干活时不能吃东西,可当时实在太饿了,所以就偷偷吃了几块臭豆腐,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

  第二天早上,周莉再次来到李先生家里,希望他能补发上个月没发的工资,结清这个月的工资,一共约1800元,谁知李先生夫妇可能还在气头上,当时就拒绝了。

  昨天下午,记者与李先生取得了联系,李先生表示,辞退保姆也是不得已,她干活要偷懒,衣服时常没有洗干净就晾出来了,买菜的钱也往往没有找回来的……

  他昨天还是表示,两个月的工资他暂时不会给。记者把李先生的态度转达给周莉后,周莉又一次哭了起来: “我又没签过合同,也不是家政公司介绍的保姆,这些钱肯定是要不回来了。”

  为了帮助周莉,记者咨询了宁波天成律师事务所的马云谦律师,马律师认为,李先生以周莉犯错为由而拒付工资的做法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固然周莉有错,但是依照规定,只能是按犯错的责任大小扣除部分工资。即便员工犯了再大的错,也要保证其基本收入,更何况周莉只是吃了臭豆腐。

  在记者的建议下,周莉向市劳动局反映了这一情况。昨天晚上,周莉又给记者打来电话,她高兴地说,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帮她进行了协调,李先生已经把1800元的工资全部付给了她。

  时下,因为工作忙,很多人都希望找到一个称心的保姆料理家务,一般都是托朋友介绍的。在一些保姆看起来很小的事情,有时会触动主人不满的情绪,日积月累,就容易爆发冲突,主人请保姆前,最好能签订合同,把一些条件事先商量好,彼此之间平时多份谅解,生活才能多些温馨。(记者李廷振)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