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家政工严师傅去给业主家打扫新居卫生,但刚出楼梯,就踩了装修胶水滑倒在地,摔成了10级伤残。去年7月26日本报头版刊登了《家政工摔伤到底谁来负责,一地胶水引发的赔偿案陷入僵局》,当时,物业公司、装修公司、家政公司都说自己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今天,记者获悉,江北区法院近日判决装修公司和小区物业公司,向严师傅赔偿7万多元。春节临近,希望这个判决能为业主、物业等各方提个醒。
去年7月17日早晨7点半,严师傅和妻子两人应新美佳装饰公司之约,来到新美地小区内居民楼,准备为该楼1302室做室内清洁。严师傅刚走出电梯门口、还没走出通道口时,突然脚下一滑,重重地摔在地板上动弹不得,他的妻子赶紧下楼去叫保安,闻讯赶来的保安和装修公司员工马上拨打了120,随后严师傅被送到了市六院,被诊断为骨折,经手术和住院治疗后,严师傅被鉴定为伤残10级。
严师傅把新美地小区的永成物业公司、新美佳装饰工程公司,起诉到了江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过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后综合认为,事发当天,新美佳装饰公司的装修工人把剩余的油漆用料胶水、装修垃圾一起装进垃圾袋,但这些盛有胶水的垃圾未被及时处理,致使胶水渗出流在了楼道地面,造成了严师傅被摔伤的事实。
法院认为,装修公司的胶水直接伤害了原告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小区物业在管理中没有尽到督促装修公司做好装修垃圾堆放和小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应负补充赔偿责任。因此,江北区人民法院最后判决:新美佳装饰公司赔偿严师傅医药费、伤残补助、鉴定费、误工费和后续医疗等费用59668.19元,永成物业公司补充承担责任费用11933元。
据悉,目前,装修公司和物业公司等表示接受判决,他们已开始向严师傅赔偿各自应承担的款项。(记者景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