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见习记者樊卓婧)春节出游计划因为航班的变化而泡汤,又和旅行社在违约金问题上闹得不愉快。昨天,市民王小姐讲述她的郁闷经历。
一个星期前,王小姐和鼓楼一家旅行社签订春节出游合同,当时负责人告诉她,航班初定在正月初四早上8点左右去香港,正月初七下午6点从香港返回。王小姐签合同时付了1万元押金。不料,前天她打电话给旅行社确认航班时,对方说回来的航班临时改到正月初七中午11点。王小姐觉得和自己的安排有冲突,想取消旅行,但对方却说必须付800多元的违约金。王小姐怎么也想不通,这是旅行社先改变了航班,为什么要旅客来承担损失?
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航班临时改变是航空公司的原因,不是他们的错。他们已经预订了一些景点的门票,如果游客临时取消旅行会给他们造成损失。
记者咨询了旅游局行管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旅游中因为预计不到的事宜而造成的变数有很多,双方如果要更改相关事宜,只要在合同中约定的天数之内告知对方,就不需要付违约金。
这名工作人员提醒,以往春运期间关于旅游的投诉会比较多,游客一定要仔细研读合同的每一个细节,旅游途中还要保存好门票、照片等证据,如果旅行社没有履行合同上的内容,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