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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天沟通后 两处强制拆迁昨平静进行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2-01 09:06:33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厉国智)接到国土资源局拆迁争议裁决书后,鄞州区两户人家依然迟迟不愿意搬迁,影响了沧海路项目的顺利进行。鄞州法院认为可能给公共利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裁定批准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的先予执行申请。昨天上午,位于童王村和潘火桥村的两处房屋被强制拆迁。半小时完成拆迁

  昨天上午8点30分,鄞州区法院、公安、城管、街道拆迁办、村委会干部等共130余人分组前往下应街道的潘火桥村和童王村。

  在潘火桥村现场,记者看到,周围建筑物都已拆迁完毕,矗立在工地上的一幢两层小楼如同海上孤岛,十分显眼,小楼大门被两把大铁锁锁住,里面没有人。拆迁人员分成两组,一组负责拆迁,另一组维持通行秩序。

  8点35分,小楼附近拉起警戒线,拆迁工人敲掉了铁锁,从屋内往外搬家什。这是一个汽修店,屋内多是大而重的汽修机械,这时主人赶来了,人很平静,没有吵闹,而是清理屋内的东西。法院干警告诉记者,在拆迁前20多天里,法官几乎每天都和对方沟通,做他的思想工作,前天他的态度转变很大,所以不再抗拒。

  8点45分,屋里东西被清理干净,一辆挖掘机缓缓驶来,开始推墙,墙面倒塌扬起的灰尘有3米高。9点左右,小楼被夷为平地,拆迁任务顺利完成。

  童王村的拆迁任务也进行得非常顺利,两边几乎是同时完成。为公共利益先予执行

  据鄞州法院法官介绍,沧海路建设项目办理了立项、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并领取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过程中,这两户人家在安置补偿上与拆迁公司未达成协议,于是拆迁公司向市国土资源局提请裁决。市国土资源局做出裁决后,两起争议又都被诉至法院,法院考虑到沧海路项目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建设项目,不能一再拖延,所以裁准先予执行。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