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龚哲明)昨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宁波代表团十位代表联名向大会议案组提交了《关于加快制定〈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这是宁波代表团代表今年提交的唯一一件议案。
据调查,我省目前已有全日制民办学校1000多所,在校学生近60多万人,覆盖了包括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等各个办学层面。它们也是我省接收农民工子弟就学的主力军,仅宁波的民办学校就担负了5万多名农民工子弟的就学重任。这些民办学校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对教育资源需求的矛盾,增加了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了浙江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为浙江的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
陈辉等代表在议案中指出,当前我省所有的民办学校和全国各地的民办学校一样在发展中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民办教育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主要表现在四方面:我省各市逐年加大教育投入,逐步改善了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待遇,但对民办学校扶持力度相对较小;民办学校教师没有事业编制,公办学校很容易挖走民办学校最好的教师;民办学校办学初期投资巨大,基本上都是举债建设,现在需要还本付息,负担很重;公办学校的“校中校”打着名校的牌子,教师享受公办教师的待遇,对民办学校冲击很大。
代表们在议案中忧心忡忡地表示: “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我省的民办学校也可能出现像国内的南洋教育集团一样崩溃的结局。宁波的西蒙外国语学校于去年6月解体,所幸的是这所学校学生人数少,而且政府关注及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如果政府仍不重视这种现象,那么一旦出现大规模的民办学校倒闭,势必会给社会安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代表们在议案中还指出,自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以来,我省至今没有出台相应配套的实施细则。在此期间,我省几乎没有新的社会力量介入民办教育,与这部法律出台前我省民办学校蓬勃发展的态势形成鲜明反差。
为此,代表们建议,我省应把《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列入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并在法规中明确我省民办学校教师的身份及其社会保障问题,明确对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给予财政补助问题,明确同级同类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相同的税收和其他优惠政策问题,明确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合理回报和奖励问题等。同时,应将民办学校的发展纳入我省的教育发展规划中,制止不规范的公办“校中校”,营造不同类型学校的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