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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一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大案破获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07-02-02 11:03:35

  中国宁波网讯 1月31日,一起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大案破获,共暂扣512箱烟花爆竹,案值20万元左右,为有史以来我县查获最大的一起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

  当天下午3点左右,县长电话接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东陈乡旦仁村附近一仓库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嫌疑。随即,县安全监督、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在这座仓库内外查获大量烟花爆竹,并现场抓获运送烟花爆竹的车辆和货主。据查,货主陈某为东陈乡旦仁村人,她一共进了整整一集装箱共有512箱30多个品种的烟花爆竹,案值在20万元左右。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批烟花爆竹有不少属于国家严令禁止储存、销售和非专业人员燃放的,3寸以上大口径品种,其中绝大部分是未经浙江省安监局认证的定点生产单位生产产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记者 何幼松)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