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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通过网络短信与三男玩“恋爱游戏”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2-03 08:28:25

  本报记者余建文

  网上聊天升级为短信恋爱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家住江北的张先生一连几天难以入睡,因为妻子在网上和别的男人谈情说爱,现在居然升级到用手机进行不正当联系。

  张先生今年40岁出头。前几天偶然翻看妻子的手机短信,发现里面存着40余条短信,分别来自三个男人,都是类似“我爱你”、“跟你睡觉”等不堪入目的下流内容。张先生看后气得手脚瑟瑟发抖。

  经过一番“盘问”,妻子承认,数月前,因为空虚,就上网聊天,结识了三个已婚男子,结果发展成了网络恋爱,并且经常用手机短信联系。妻子事后还跟这几人见过面,并借给其中一人500元钱,连欠条都没写。至今只知道这三名男子都是中年人,真实姓名、职业、住址等一概不知。尽管妻子信誓旦旦说自己没有和他们发生过肉体关系,但张先生还是提出了离婚:“网络恋爱,这算不算‘红杏出墙’?!”

  “精神出轨”与越轨仅差一步

  对此,市区某医院心理医生姚大夫说,张先生妻子套用时下流行的一个词,叫精神出轨,两个人只进行思想的交流而没有肉体的交流。如今,一些人借助网络,在与网友等的网上聊天中发展为网络恋爱,甚至出现“网婚”现象。

  据了解,中年已婚女性是精神出轨的“高危人群”。姚大夫说,女性天性喜欢幻想,当其步入平淡的婚姻生活后就会感到寂寞。而这种寂寞感扩大时,就会寻找某种精神寄托。现在,网络虚拟世界给了她们丰富的幻想空间。“出轨”双方很多人没有感觉这样不道德,反而认为这种爱是伟大的。其实,人从精神走到肉体只有一步之遥,只是有些人还没敢跨越而已。

  “精神出轨”带来的,不一定是爱的幸福,有可能会掉入网络情感骗子的陷阱,对家庭的稳定和夫妻关系,都是一颗预埋的“定时炸弹”。据记者从有关法院了解,近年来很多离婚案,都是因为从网络“精神出轨”诱发婚外情, 最终导致家庭破裂。法律对“精神出轨”说“不”

  很多人迷恋“精神出轨”,是觉得这是个人私事,把它当作无聊生活的一种“调味剂”,旁人或法律管不着。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林敏认为,像张先生妻子和其三名异性朋友的行为,已经是一种性骚扰,损害了社会家庭的正当秩序。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可予以处罚。作为一种侵权行为,当事人应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此外,张先生妻子利用手机短信跟人调情,与异性会面等行为,这跟网上聊天性质已经不同,违反了《婚姻法》夫妻相互忠诚、信任的原则。如果张先生提出离婚,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证据,其妻子应少分甚至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张先生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目前,本市有关法院已有多起类似的判例,这也说明,任何有损公序良俗,破坏家庭、社会和谐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精神出轨”者当自省。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