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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出庭直面原告质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2-06 09:50:1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董小军通讯员陈海滨)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一起以市知识产权局为被告的行政案,令人关注的是,该局局长李旭与两位代理人一起坐在了被告席上。据了解,这是去年9月5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中倡导和逐步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后,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中,行政机关负责人首次出庭应诉。

  去年9月,市知识产权局接到余姚市某公司举报,称慈溪市附海镇的一家电器生产企业制造和销售的扫地机,侵害了其专利产品。接到举报后,市知识产权局立即着手进行调查取证,认定被举报的这家企业已构成专利侵权。去年11月24日,市知识产权局向该企业发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相关的生产模具和生产工具。但该企业认为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处理决定超越了职权范围,而且缺乏足够的证据,并以此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这个行政处理决定。

  在昨天的庭审中,双方围绕电器生产企业是否生产了侵权产品、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等展开了辩论。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李旭就本案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亲自向法庭作了陈述和解释。

  由于原被告双方分歧比较大,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新闻 链接行政首长应诉成为一种制度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最近几年,我市行政诉讼案每年都保持在五六百件,行政机关败诉率约为25%。但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在法院开审行政案件时,鲜有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一些行政案件的原告对此表示不满。去年9月5日,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中倡导和逐步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市行政首长应诉行政案已成为一种制度。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已有10多个行政机关的“一把手”出庭参加基层法院开审的行政诉讼案。

【编辑:胡晓云】